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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以與競爭對手分享資料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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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交換資料是指競爭對手之間直接,或透過第三方間接分享敏感商業資料,以減少競爭。
例如,某公司可能會預先通知競爭對手,表示會在數天內加價,以測試對方反應。對手若不跟隨,計劃便會擱置;如果跟隨,則雙方都會調整價格。由此可見,交換資料減少了價格競爭。
如果市場上公司數量較少,或所有公司都參與交換資料的情況下,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特別值得關注。
企業向其他公司披露敏感資料可能被視作參與合謀行為,可被重罰。接收資料的一方亦可能面臨法律風險。
甚麼資料可以披露或接收?
一般情況下可以披露或接收的資料
一般情況下不可披露或接收的資料
- 有關最佳做法的資訊
例如安全守則、排放標準等
- 未來定價意向
- 與可持續發展認證相關的資料
- 與價格元素有關的資料
例如折扣、佣金率等
- 有助公司預測需求和避免供不應求的資料
- 有關營業數額的資料
例如銷量、營業額、產能、市場佔有率等
- 歷史性的資料
- 一般不會向競爭對手披露的商業策略
- 有關公共政策或監管事宜的資料
- 與投標意向有關的資料
上表僅列出部分例子,用以說明在一般情況下可以披露或接收甚麼資料。交換資料的協議最終會否被視為有損競爭,仍取決於實際情況。
透過第三方交換資料
一間公司未必會直接向競爭對手披露敏感資料,而是在知悉資料將與對手分享的情況下,把資料轉交第三方。有關做法的效果很可能與直接分享資料相同,因此在競爭法下,兩者會以相同方式處理,最大分別在於該第三方亦可能因參與交換資料而面臨處罰。
交換已向公眾披露的資料就沒有競爭問題?
公開披露資料通常不會損害競爭,因顧客和競爭對手都可得悉相同資訊。
在一些情況下,企業公開披露敏感資料,非但顧客不會受惠,其效果與私底下向對手披露相若,例如透過公告向對手暗示該如何行動,以避免競爭。
收到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怎麼辦?
如你收到競爭對手分享的敏感資料,會被假定在作出營商行為時,已考慮這些資料。因此,遇到這些情況時,你應明確表明不想收到相關資料,並向競委會舉報。
虛構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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